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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ResourcesThai 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Book3Title XXII Chapter V Liquidation of Registered Partnerships Limited Companies Title XXIII Associations

Title XXII Chapter V Liquidation of Registered Partnerships Limited Companies Title XXIII Associations

Page: 166

Section: 1266 - 1297

1266如果清算人发现,所有出资或股份交纳完毕后,财产仍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人必须立即向法院提出申请,让法院裁定合伙或公司破产。 

1267清算人必须每三个月做成一次报告置于登记大厅,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表明清理的账目情况,且该报告必须免费向所有合伙人、股东和债权人公开。 

1268如果清算持续一年以上仍必须继续,清算人必须在开始清算之日起届满一年时召集大会,且必须向大会提交报告,汇报进展情况和详细的财务现状。 

1269合伙或公司的财产,只有在不必用于清偿合伙或公司债务后才可分给合伙人或股东。 

1270当合伙或公司业务清理完毕,清算人必须制作清算报告汇报清算进行情况和合伙或公司财产处理情况,然后召集大会,向大会提交报告并解释业务。 

当大会审过报告后,清算人必须在赵义召开日起十四曰内将该大会通过的事项提交办理登记。当按此登记,视为清算终结。 

1271当清算结束,按照前条规定的十四日内,将已清算的合伙或公司的所有账簿、账目及文书提交给登记官,由登记官保管此类账簿、账目及文书,保管期限为从清算结束日起算二十年。 

账簿、账目及文书公开给利害关系人查阅,不得收取费用。 

1272从清算结束日起届满二年,不得以合伙、公司、合伙人、股东或清算人为债务人对其提起有关债的诉讼。 

1273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至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及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参照适用于在清算中召开的大会。 

 

第六节      登记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公司的撤除

 

1273/1当登记官有合理的理由相信登记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公司没有开展买卖或没有从事业务,由登记官通过挂号信的方式书面通知合伙或公司,询问其是否仍开展买卖或从事业务,及通知如果在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收到答复,为了将合伙或公司从登记簿中除名将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如果登记官从合伙或公司收到其没有开展买卖或从事业务的通知、或从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收到答复,由登记官在地方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并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合伙或公司:从发出通知之日起届满九十日时,合伙或公司将被从登记簿中除名,除非其表明其他事由。 

1273/2在合伙或公司解散后且处于清算期间的情形中,如果登记官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没有清算人,或合伙或公司的事务已全部清算完毕但清算人没有做成清算报告或没有向登记官递交清算终结登记申请,由登记官向最后显示为住所的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合伙或公司及清算人,告知其按情形遵循有清算人的程序、或递交清算报告、或办理清算终结登记,且告知如果没有在发出通知之日起一百八十日的期间内遵循上述规定,为了将合伙或公司从登记簿中除名,将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如果合伙或公司、或清算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间内遵循第一款的规定,由登记官在地方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并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合伙或公司及清算人:从发出通知之日起届满九十日时,合伙或公司将被从登记簿中除名,除非其表明其他事由。 

1273/3当按照第一千二百七十三/—条和第一千二百七十三/二条发出的书面通知中规定的期间届满后,且合伙或公司、或清算人没有表明其他理由,登记官将合伙或公司从登记簿中除名。在此情形中,让该合伙或公司从登记官将其从登记簿中除名时起终止法人资格,但事务执行合伙人、合伙人、董事、经理及股东的责任仍同原来一样存在,且可如同该合伙或公司仍未终结法人资格一样请求强制执行。 

1273/4如果合伙、合伙人、公司、股东、合伙或公司的债权人觉得因合伙或公司被从登记簿中除名而必然遭受不公平的损失,当合伙、合伙人、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向法院递交申请,且法院审理得到的满意结论为:在从登记簿中除名时,合伙或公司仍开展买卖或从事业务;或认为让合伙或公司恢复法人状态是公平的;法院可以裁令在登记簿中恢复合伙或公司的名称登记,且视为该合伙或公司如同没有被除名一样仍一直继续存在,因此,法院可以按照其认为公平的方式做出裁定或任何规定,以便让合伙或公司及其他人恢复到如同合伙或公司没有被从登记簿中除名时的原有身份最接近的身份。 

请求合伙或公司恢复到登记状态的申请,从登记官将合伙或公司从登记簿中除名之日起届满十年的,不得提前诉讼。 

 

第二十三章      社会团体 

 

1274-1297(废除)